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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乡镇土地运用税交税人

发布时间:2024-05-01 01:12:09 作者: 行业新闻

  

  ,现阶段为更好的协助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生提早预习备考,请备考的考生先进行知识点的预习,本篇为2016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根底》知识点:乡镇土地运用税交税人。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法令》规则,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乡镇土地运用税(以下简称土地运用税)的交税义务人(以下简称交税人),应当按照本法令的规则交纳土地运用税。

  2.具有土地运用权的交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许实际运用人交纳;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因为内容及时来更新的需求发布的是从前教材内容,需求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阅2016《轻松过关》系列参阅书及相关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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